填报志愿结束后,对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所报院校;对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按照“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提前B批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中所规定的投档排序成绩项和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招生院校按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对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等的,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成绩40%与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60%之和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体育类一律以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进档考生。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成绩70%)、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3号)其他艺术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