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报到须提交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报到单、考生档案、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考生档案包括报考档案及高中学籍档案两部分,由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准考证分别到当地招办及毕业中学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内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如所在地派出所不给出具户籍证明,请携带原籍的户口首页、本人户口页这两页的复印件前来报到;
其他省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自愿选择其一即可)。
户籍证明需注明抬头的,请注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入学后统一将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齐后交至保卫处办理户籍相关事宜。
(2)党员须提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材料。介绍信抬头:包头市新生直接开到“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包头市以外新生一律开到“包头市委组织部”,并于开学后由本人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由班级团支部书记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团委办理。
2.助学贷款的办理
(1)学生入学前要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如实填写书内《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填写此表后,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后,带到学校,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2)家庭经济困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按照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操作规程,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携带至学校。
(3)到宿舍区办理入学报到后,到学生处设置的“绿色通道”处,上缴《国家开发银行股份公司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