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已参加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考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考生。
(二)已参加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4、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应于2017年1月5日―1月20日或3月1日—3月10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
(二)材料初审
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2017年3月14日24点之前,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3月15日零点开始,考生可以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资格确认和缴费
考生应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8:30-12:00携带材料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200元(已经发改委、教育厅审批)。
1、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
2、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家长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②考生委托书
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3、如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校介绍信
②教师身份证明
③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
(五)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无误后再提交,报名表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不可更改。
五、考试
六、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总成绩(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为600分。
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总成绩(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为600分。
七、录取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白老师、邓老师、阿老师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xlsx
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白老师、邓老师、阿老师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xlsx
2017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