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国家划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政策与普通计划调剂政策相同)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参照国家划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我校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也不进行降分复试。
对于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第二志愿考生调剂申请。调剂原则为: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我校余缺信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中心),按照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所确定的调剂原则、条件和程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筛选确认。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备选考生须符合《内蒙古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我校为B区)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有数学的专业,调入考生必须初试数学,且所考数学不低于调入专业的初试数学(由高到低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外语语种为英语二的考生不得调入外语语种为英语一的专业。不得调剂未上线考生。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内蒙古大学各专业复试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3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从网上备选生中择优调入准许参加复试的二志愿考生。并将调剂原则、备选考生总人数、入选考生名单等经教授委员会审核集体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相关手续。考生调出单位根据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得由考生携带。
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对于理学、工学、农学门类且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可适当扩大。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入的考生)由学院(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本人。学院(中心)不得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017年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