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须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复试结束后须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四)实行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所报考的学院(中心)公示一周。考生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中心)提出异议,学院(中心)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负责书面答复。
学校受理投诉、申诉的电话为0471-4992114。
2017年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