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果由各学院(中心)统一通知考生本人。任何人擅自向考生透露复试情况和复试结果视为无效。
各学院(中心)召开学位分委员会(教授委员会)通报考生的复试情况,并根据复试情况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终总成绩的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位分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各学院(中心)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答复考生质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内蒙古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结果的公布和上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