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外语成绩×50%+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考生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确认表》(附件1),如有排名靠前者自愿放弃,可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替补录取。
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全日制),如导师已录取全日制博士考生1名,原则上只能再招收1名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位导师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10名。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