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填报招生资格申请前须仔细阅读系统中“填写说明”红字部分内容的。 2.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技项目(合同期内),导师须是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技项目(合同期内),导师须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导师如有新立项的科技项目电子版(格式为pdf)的立项通知书或者项目任务书可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并且按照承担项目的级别由高往低排列,系统会自动显示前两项,如没有新附件需要上传,上一年度已上传的附件无需重新上传。
3.论文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之后的,且是导师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4.博士研究生导师一旦确定招生资格其填报的研究方向将直接列入2017年招生目录中。
5.导师招生资格填报结束后直接点击“保存”系统将自动提交至学位点或附属医院审核。学位点或附属医院审核前导师可对其上传附件进行检查(信息列表中“下载”),如发现问题可以直接点击“修改”后重新保存。
6.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要求在6月20日前完成,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硕、博士研究生导师,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各单位审核完毕后需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导审核结果,公示三天后,将终审核结果报至研究生院。
8.导师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招生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一旦发现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2017年度招生资格。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程序/uploads/招生/附件: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程序.doc
附件2: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uploads/招生/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6年6月15日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