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清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同志愿情况下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如果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之和。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具体有中药学类(含中药学专业、中药制药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药学类(含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两年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辅以学生成绩,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5.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6.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7.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学校负责。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
关费用。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以设立多种奖、助学金为有效帮困激励方式,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扶困助学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优秀本科新生予以奖励。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