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单科成绩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根据总成绩依次拟录取考生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3.如有排名靠前者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自愿放弃,可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替补录取。
4.2017年硕博连读生以及“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以及导师招生名额。
5. 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个人成绩信息(使用考生编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网址http://202.195.210.88/gmisold/zs/lqcjcx.aspx)。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