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我校具有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参考http://gra.***.cn/html/31/3472.html;
2.能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研字〔2014〕27号)文件规定承担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费用(详见附件1)。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报送博士博士后合作导师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