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博士后,学校根据其进站前的专业技术职务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津贴、交通费补贴,进站前为应届毕业博士或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以下的博士后,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如低于3500元/月,按3500元/月发放。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校内津贴按照我校在职在岗机关工作人员相应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参照《南京艺术学院校内津贴制实施方案》执行。
人事关系(含档案)未迁入我校的博士后,不享受我校的基本工资、各种补贴和校内津贴待遇,只发放5000元/人的科研启动经费。
2017年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博士后的基本工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