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关系转移:新生党员(定向培养新生除外)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我校。江苏省内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外及部队、
武警系统的党员介绍信也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但抬头单位为“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
请勿将介绍信密封在个人档案袋内,报到现场交至“组织部”摊位。
28周岁以下非党员团员持原毕业学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关系转至“南京医科大学团委”)或已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的团员证
报到。
3、户口迁移:全日制定向培养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迁户口,到校后如有需要可携带本人证件到江宁校区户籍室办理居住证。
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遵循“自愿迁户口”原则,即入学时自愿把户口迁至我校集体户口,也可以不迁。2017 级新生户籍落户在
我校江宁校区。学生毕业离校户口必须迁出。欲迁户口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
迁入单位或地址栏写“南京医科大学”或“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即可,不要写具体学校地址。户口迁移证上须加盖签发机关户口
专用章,右上角编号必须为1 字开头,出生地籍贯必须写到市或者县一级,须注明是城镇或者农村户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要与身份证一致,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更改处,须加盖签发
机关公章,否则无效。来校时请携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由当地户口迁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并注明身份
证编号。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关系调查表(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二张1
寸免冠近照(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学号、学院)。
4、报到之前,请每位同学按我校财务处收费通知按时交纳规定费用。注:所有新生均须交学费,除七年制转段新生外均须交
体检费,申请住宿、火车票优惠卡或参加医保的考生须登录迎新系统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
5、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南京
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必须参加城
镇居民医保,个人缴纳参保费用120 元/人/年,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学制年限一次性扣除办理参保缴费,其医疗待遇享受期为入学
当年9 月1 日至毕业当年8 月31 日。因转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南京市居民医保待遇的,退还所余学年个人参保费用。
如本人享受低保待遇,报到时需提供2017 年度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盖有民政局公章的个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证明格
式迎新系统可下载),低保证明材料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合格后退还所扣除的参保费。若有新生因其他原因,自愿不参加南京市大
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在校期间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协议书》(迎新系统可下载),并需家长
确认,本人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及家庭承担,报到时必须提交。
6、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好后,报到现场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摊位。
7、为减轻学生和家长旅途负担,学校经过统一招标,按招标价为学生提供代办公寓化生活用品。学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招标
厂家现场服务。公寓化生活用品包括盖胎、垫胎、被套、床单、枕巾、枕套、 棉枕芯、毛巾被、蚊帐、草席、枕席、塑料脸
盆、搪瓷脸盆、搪瓷盖杯、蚊帐钩、塑料肥皂盒、行李袋等。学生自愿购买(须登录迎新系统进行预订),亦可自带。
8、备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6张,请在背面写上学号(录取通知书上有)、专业和姓名。
9、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备用。
10、凡拟申请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迎新系统中下载表格,并加盖民政部
门公章),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在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3 月份关注研究生院学工网站通知),
入学时出具低保材料(要求同上第5 条)或相关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11、申请火车票优惠卡的考生须在迎新系统中正确填写到达车站名,并于9月 8 日前登录缴费系统
http://pay.***.cn/payment/ 缴纳卡费。此系统不需注册,可直接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出生年月。
2017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到所需材料及准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