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教育部、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
1、同等学力加试有一门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累加所得。
6、根据总成绩排序,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定名次,结合本学科招生名额给出明确的复试意见(“建议录取”、“建议不录取”),在2017年3月31日(周五)前将《复试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部。
7、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在2017年6月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档案由我校保管、不予退回。
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学校已下达的招生指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