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 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通知、复试结果等信息。
4、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学校已下达的招生指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