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定名次(当综合成绩相等时,按照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结合本专业招生名额给出明确的复试意见(“建议录取”、“建议追加计划录取”、“建议不录取”),在2017年3月30日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复试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