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面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外语听力(翻译硕士除外)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并评定成绩。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考生数量情况,“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成立1个面试专家组。
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考生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在3月27日(周一)一天完成。
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