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0%。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额合计推免统考合计推免统考调剂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气象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