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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监督和复议

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监督和复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17:13:00 解决时间:2018-11-25 08:42

满意答案

八、 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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