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0:00到学科1号楼N201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表》(南信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
(3)第二代身份证;
(4)2017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南信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需加盖政审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CET-4、6级考试成绩单;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贴到体检表上);
(9)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两项合计100元/人;
(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 F19《环境监测》,“环境气象”复试笔试科目为F29《大气环境化学》,“环境工程”复试笔试科目为 F19《环境监测》,考试内容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4)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6)体格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下午1:30—5:00,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2)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上午8:30正式开始,面试候考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4、面试程序:
(1)面试抽签
抽签地点和时间详见复试通知书。
(2)面试安排
A、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3月27日上午8:10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
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候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提前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后由工作组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C、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抽取专业知识题1道、英语口语题1道,并将准考证和抽取的题目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
D、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E、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签字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