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公共管理(MPA)”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120分)、《政治理论》(30分)。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体格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