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F05《云降水物理学》,“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专业为F08《大气探测学》,“雷电科学与技术”专业为F09《电子线路》,“雷电科学与技术”专业为F19《环境监测》,“环境工程”专业为F33《空气污染气象学》。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外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体格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