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理与遥感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综合面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