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残疾人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进行。录取名单经有关省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报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2)录取规则:按照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素描、色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听障考生专业录取顺序:先进行融合教育专业的录取,再进行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的录取,后进行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方向)专科专业的录取。
4)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八月上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2017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残疾人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