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指导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保管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
(三)学校按照招生类型和学科成立复试工作组:①政府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负责审计专硕和审计学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由政府审计学院牵头;②会计学院负责会计专硕和会计学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牵头;④金融学院负责金融专硕和金融学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⑤经济与贸易学院、公共经济学院、理学院负责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学除外)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由经济与贸易学院牵头。
复试工作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复试工作组负责遴选复试工作人员,监督、指导各面试小组开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并指定1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1-2名英语程度较好的专业教师。同时,应配备1名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的秘书。复试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复试工作组和学位点协商确定,复试面试小组人员名单应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研究生院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做好记录。
(四)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2017年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