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复试工作组负责本组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工作组应对本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二)命制复试试题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复试笔试试题的命制参照《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三)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要求,报考我校同一专业的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划定相同的复试线。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领域)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
(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并通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4)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可接受调剂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考生的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满额,可优先受理其调剂申请。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017年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准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