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无需调入我校。为保证档案安全,请将所有档案一次性以邮政EMS寄到我校研招办,勿以其他快递形式寄送。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应届生及档案在我校的往届生:
研招办统一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不再向考生本人寄发调档函。
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研招办(浦口校区敏行楼508)领取,他人不得代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往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统一寄发。
2.外校应届生:
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考生凭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
3.外校往届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出的我校往届生:
研招办先寄发调档函,考生凭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并寄至我校研招办。研招办接收到考生档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
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待三方协议签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