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参评对象为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填写表格时,科研成果栏只需提交5项代表性成果,无需多填;(详见附件7)获奖情况一栏,也只填写5项在读期间所获的奖励;科研成果只需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请学院认真审核原件,认真把关,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的成果,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或独立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师范大学;不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不提交到研究生院;
(3)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同一种类奖学金只能获得一次;朱敬文奖学金和助学金不能同时申报;
(4)“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每次评选不超过14名,实行差额评选,奖励金额为5000元。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落选者即被淘汰,不再自动降为普通奖学金。“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83名;“朱敬文助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均实行等额评选,金额为2000元。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分配名额见附件8,请各学院严格按分配名额申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奖助学金的申报和评选工作,于3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njnujgb@***。地点:笃学楼306,联系人:范淑云 电话:85891856。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年3月8日
附件:附件1: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审批表.doc附件2: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doc附件3:朱敬文普通奖学金审批表.doc附件4:“朱敬文普通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doc附件5:朱敬文助学金审批表.doc附件6:助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doc附件7:5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填写示例.doc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