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请填写相应的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初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公示;
3、学院向研究生院报学院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审批表及汇总表上需签署意见并盖章,朱敬文特别奖学金需邀请两位同行专家对申请者的代表作做鉴定并于审批表上如实填写鉴定意见);
4、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5、学校公示;
6、根据公示结果颁发证书和奖金。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