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审核结果将于5月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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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报到时间:6月10日9:00-12:0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
报到材料: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面试时间:6月11日,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体质测试: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安排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