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自愿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结论不合格者,不影响考生综合评价录取结果的认定。
2.为了安全起见,有意向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含心电图、血压、心肺听诊),并且在体质测试时带至考核现场。
3.体质测试时间:6月10日下午15:00-16:30,检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篮球训练馆副馆(体育中心北门进入左拐),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体检报告。
4.体质测试项目:男生(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生(立定跳远、800米跑),考生随到随考。
5.如遇恶劣天气测试项目为:立地跳远、室内50米跑。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体质测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