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②在候考教室中,考生在现场随机生成面试顺序号,按面试顺序号依次进行考场的随机抽签。抽签完成后,领取《面试顺序号标识》,并在签到表上签名确认;
③考生持《面试顺序号标识》,由领考员带入相应的面试考场;
④考生进入指定面试考场后,禁止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出示准考证以及透露关于个人身份的有关信息。面试开始前,考生须在摄像机前出示《面试顺序号标识》,并大声朗读自己的顺序号,之后再进行面试;
⑤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将有专人计时,面试结束后,考生在《面试顺序号标识》的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考场。
注:面试过程中不需要使用任何文具,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完成面试的考生请立即离开考场所在教学楼。考生不得私自将考题带出考场。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考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等)进行严肃处理。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面试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