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各学院须将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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