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址:http://yz.***.cn/homepage_zsmldl.jsp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不占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一般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安排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具体内容届时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njnu.***)上公布的新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2017 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5~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者,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