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向每位老师发布招生资格确认申请通知,明确学院的工作流程及材料收取要求。符合2017年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及符合2018年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由本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可另行发布申请表,本通知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作为附件)。
(二)各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必要时可请相关职能部门(社科院、科研院)予以协助审核。
(三)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拟招生导师申请-审核一览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7日。
(四)各学院于5月19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者的申请-审核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8日
附件: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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