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普通考试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公布普通考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21:13: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24

满意答案

(一)普通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初试科目①)、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②)及专业方向课(初试科目③),各科目满分100分。

(2)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学海楼。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2.复试

(1)复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部分学院或专业有可能因特殊情况延迟至3月13日。报考高校辅导员专项及教育博士考生的复试于初试后一月左右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见各报考学院安排。

(3)复试内容:

①学术水平考查。由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

②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及诚实守信等方面。

综合以上考查,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报考材料,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以上考查,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报考材料,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以上考查,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报考材料,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5%+专业方向课成绩×25%+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5%+专业方向课成绩×25%+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5%+专业方向课成绩×25%+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40%。

  ??????????? 2017-05-19 13:24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普通考试
(一)普通考试1.初试(1)初试科目:外国语(初试科目①)、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②)及专业方向课(初试科目③),各科目满分100分。(2)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学海楼。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毕业,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同)】。(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4.考生的科研要求:报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毕业,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同)】。(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4.考生的科研要求:报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毕业,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同)】。(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4.考生的科研要求:报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考试
(一)普通考试1.初试(1)初试科目:外国语(初试科目①)、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②)及专业方向课(初试科目③),各科目满分100分。(2)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学海楼。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普通考试
(一)普通考试1.初试(1)初试科目:外国语(初试科目①)、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②)及专业方向课(初试科目③),各科目满分100分。(2)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学海楼。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3月9-10日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3月9-10日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