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40分)择优提出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2017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