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艺术类(美术)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理科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6〕1 号)中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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