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号)中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