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的管理,规范外出学习行为,提高参观学习效率,注重外出成果总结,特制订如下细则:
1、对于学院选送参训的教师,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2、外出学习人员,应秉承务实上进的态度,尽可能广泛搜集资料,增长见闻学识,真正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3、外出学习前,请参培人员结合参培项目的具体方案以及自身专业建设需要,同部门领导共同确定培训任务。
4、外出学习后,要认真整理学习资料,按《教职工进修培训考核表》要求写书面材料,内容可以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感悟,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等。培训结束后要以书面的形式向系部相关领导汇报培训情况,培训教师有义务将所获取的知识与信息传递给其他教师。
5、对于高层次、高级别的外出学习,将由相关外出学习者在全院范围内作专题汇报总结,以强化辐射效应。
2017年南京机电工业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任务和计划的通知转大院选送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