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9月28日—10月15日期间,申请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接收学院细则。
2.我校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分批审核申请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于24小时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校的复试资格。
4.我校各学院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按照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组织复试(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
5.申请者携带如下材料参加面试: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3)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并带原件复核。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网址:http://www.graduate.***.cn/html/65/2010.html
上述材料提交方式见各接收学院细则。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我校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6.各学院复试结束后一天内,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2天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7.参加我校2017年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并获得优秀且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及我校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我校,须在2016年9月30日18时前及时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确认待录取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我校的复试及录取资格。
8.2016年10月15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9.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须登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报名和接收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