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将以上①、③、⑤的原件和②、④的复印件左侧装订,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16)。
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4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并将EMS单号在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材料邮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