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根据对选测科目的要求,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折算后的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英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如下: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电气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国内学费每生每学年19000元。在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学习期间,学费由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按当年标准收取,由学生赴英国学习前支付。
第十五条学校介绍、项目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南京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达到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诺森比亚大学颁发相应文凭。
第十七条南京工程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传真:025-8611860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 编:211167
电子信箱:zsb@***.cn,
南京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cn
英国诺森比亚大学:http://www.northumbria.ac.uk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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