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在考生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序,并综合考虑复试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复试总成绩×1/3)×30%
3.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者,一律不得录取。
2017年南京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复试录取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