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
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7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单独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