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处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意见,学校必须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