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初审报考材料,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11月21日前组织综合考核、上报拟录取名单
(一)《报考登记表》一份;
(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三)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四)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五)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六)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七)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首页等)复印件;(如有)
(八)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九)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一)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均为非定向,专业类型均为学术学位,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南方医科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招生分三种形式,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资格考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不得再接受其报考我校研究生。
(四)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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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方医科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