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人数不超过100名,原则上按各省录取的符合奖励条件的人数比例分配奖励名额,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按考生成绩和各省奖励名额从高到低确定奖励名单;
2、奖励金额:每人奖励2000元;
3、获得优秀新生助学金奖励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退学的,必须全额退还所得助学金。
4、招生就业处负责优秀新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5、优秀新生助学金在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
2017年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助学金奖励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