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材料: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公示,报送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稿。
2.学业奖学金等材料:10月30日前完成公示,报送公示无异议拟获奖学生《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评定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稿、《宁波大学研究生捐赠助学金学院评定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稿、《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稿。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学院报送研工部的材料和时间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