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捐赠助学金

2017年宁波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捐赠助学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14:54:00 解决时间:2018-03-27 00:25

满意答案

(四)捐赠助学金

1.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名额为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0.8万元,连续资助三年。资助对象为2017级新生,特别贫困生优先。

2.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名额为5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6万元。

评定条件详见《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7〕118号)和《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5〕115号)。

  ??????????? 2018-03-27 00:25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评定时间和安排
四、评定时间和安排(一)学院报送研工部的材料和时间要求:1.国家奖学金材料: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公示,报送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稿。2.学业奖学金等材料:10月30日前完成公示,报送公示无异议拟获奖学生《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评定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稿(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年级研究生
2.二、三年级研究生(1)博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20%1.80二等奖学金80%1.50(2)硕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20%1.20二等奖学金60%0.80三等奖学金20%0.60注:一年级新生采取审核制,二、三年级采取评审制。(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原则
一、评定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3.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二)学业奖学金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68号),符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其奖励标准和等次如下:1.一年级新生(1)博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1.80二等奖学金其他博士生1.50(2)硕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推免生等1.50二等奖学金其他一志愿等0.80三等奖学金(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年级新生
1.一年级新生(1)博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1.80二等奖学金其他博士生1.50(2)硕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推免生等1.50二等奖学金其他一志愿等0.80三等奖学金除一、二等之外0.40(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硕士生
(2)硕士生奖励等级范围和比例奖励标准(万元)一等奖学金推免生等1.50二等奖学金其他一志愿等0.80三等奖学金除一、二等之外0.40(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捐赠助学金
(四)捐赠助学金1.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名额为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0.8万元,连续资助三年。资助对象为2017级新生,特别贫困生优先。2.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名额为5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6万元。评定条件详见《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7〕118号)和《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三、评定工作要求(一)细化评定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于奖学金评定,各学院要参照学校的管理办法修订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实施细则,细化评定规则,充分体现分层次、分年级、分类别的综合评价办法,并采取量化赋分的评定方式。学业奖学金评定要充分考虑工作量大以及评定的复杂性,尤其要明确学院名额比例二次分配方案。请各个学院根据此指导意见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及时在学院(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